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取消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的通知
2021年01月13日
来源: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作者: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20〕31号),取消原区林草局审批事项“外国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审批”。取消许可后,将通过以下措施监管:1.加强日常监管,指导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对进入保护区的外国人加强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2.严格实施猎捕野生动物、采伐或采集野生植物、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方面的许可管理,防止资源流失。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月13日